关于开展贵港市第一届“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26 17:58:35  来源:贵港市邮政管理局

   快递员作为辛勤奋斗在服务一线的劳动者,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动力,是新业态连接商家和用户的桥梁。他们淳朴、真诚、阳光的形象,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诠释了邮政快递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行业广大快递员“冒疫奔忙”,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获得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充分肯定和赞扬,极大激发了行业员工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励行业从业人员发扬“小蜜蜂”精神,展示我市快递从业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让社会公众更加理解和支持邮政快递行业,推动贵港市邮政快递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邮政管理局、贵港市总工会、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一届“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深入挖掘行业从业人员立足岗位、服务社会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最基层、最感人、最生动的快递员典型,展示邮政快递行业安全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展现新时代快递员的良好精神面貌,弘扬中华民族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行业正能量。以“最美快递员”评选为平台,倡导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服务理念,形成企业关爱、全社会关心快递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丰富行业文化,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为推动邮政快递行业高质量聚集强大精神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3月  

  三、组织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邮政管理局、贵港市总工会、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共同主办,贵港市快递行业协会协办,贵港广播电视台承办。市精神文明办、邮政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快递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组成如下:  

  委员会主任:  

  周  任  贵港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建基  贵港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委员会副主任: 

  覃永明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陈健斌  贵港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长、副局长 

  吴惠奎  市总工会副主席、二级调研员 

  罗爱琴  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副书记 

  成  员: 

  丘  凌  贵港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方  春  贵港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陆  军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和基层工作部副部长 

  黄永森  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青发部部长 

  蓝国光  贵港市快递行业协会会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开展。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本次“最美快递员”评选对象为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国奉献,爱岗敬业,忠于使命,社会责任感强,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优秀。    

  3.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快递收派、客服或内勤操作等工作1年以上,工作成绩优秀可适当放宽。 

  4. 服务技能精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行业法规和行业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得到用户和社会广泛认可,用户评价高,无“责任投诉”。  

  5.见义勇为、受到媒体公开报道或获得各类称号、受到相关部门表彰者可优先参评。 

  五、评选方式和步骤  

  “最美快递员”活动评选采取企业推荐的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宣传报名—预审筛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  

  (一)宣传报名阶段(2021年1月15日前)  

  1.部署发动。主办单位下发文件,公布评选活动消息,公布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及投票方式。举办“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启动仪式, 通过贵港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滚动宣传,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热烈的活动氛围。 

  2.推荐报名。企业推荐的候选人须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企业研究通过,填写《贵港市第一届“最美快递员”推荐表》(见附件),撰写个人先进事迹,上报评选活动办公室。(个人先进事迹不少于300字,并上报二寸着工作服照片,以上内容电子版和纸质版各报送一份)。  

  3.报名截止于2021年1月15日,推荐表应于1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预审筛选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1月31日)  

  1.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2.根据资格审核和考察情况开展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投票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团市委负责开通网络投票渠道,公布投票启事、候选人主要事迹、照片,发布网络投票链接,做好评选宣传和投票统计,投票结束后将统计结果报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综合评定阶段 (2021年3月10日前)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投票评价情况和候选人个人先进事迹,评选确定10名“最美快递员”人选,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五)宣传表彰阶段 (2021年3月底) 

  1.主办单位召开大会,对获选的“最美快递员”进行表彰。  

  2.“最美快递员”先进事迹将在贵港市邮政管理局、贵港文明网、市总工会、团市委等网站进行公示。邀请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最美快递员”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市邮政管理局、精神文明办、总工会、团市委要高度重视“最美快递员”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挖掘身边快递行业从业人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激发行业发展潜力。 

  (二)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各企业要严格依据评选范围及条件,全面掌握和深入挖掘快递员中的先进典型,客观、公正、有序地进行遴选,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三)扎实开展,注重实效。各企业要通过开展本次评选活动,掀起一次互相学习、互相激励、互相促进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热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最美快递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港市邮政管理局。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市交通运输局三楼 

  联系人:方春  

  电 话:0775-4578956      邮 箱:ggsyzglj@163.com 

  附件:贵港市第一届最美快递员推荐表

贵港市第一届“最美快递员”推荐表
文件类型: .doc 77b665f909f36f3a4fc45bfae1c6e57d.doc (41.00 KB)

  编辑:陆彩娟    终审:韦博华 黄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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