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林郡遗址更名为贵城遗址

时间:2024-01-04 20:37:41  来源:西江传媒网-贵港市广播电视台

  为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林郡遗址更名为贵城遗址。

  编辑:刘阳  责编:李小锋  终审:龚济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