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25 19:23:33 来源:西江传媒网-贵港市广播电视台
贵港市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五大战略”,推进“五大振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四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
(一)提升粮食供给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扶粮政策,大力发展优质稻、富硒稻,稳定玉米、马铃薯、红薯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13.33万亩以上,确保粮食产量只增不减。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监管,坚持“稻稻+”模式,规范发展综合种养,鼓励流转已撂荒、低效利用耕地并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大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打造粮食全产业链,做大做强贵港富硒米、东津细米等大米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提升粮食综合效益。
(二)稳定发展蔗糖产业。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推进“退桉还蔗”1万亩,实现糖料蔗种植面积35万亩、产量175万吨目标。加强推广应用高产高糖、适宜机收的新品种新技术,落实甘蔗良种良法推广补贴政策,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糖料蔗的产量和质量。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蔗糖全产业链发展,做精做强蔗糖深加工,以制糖、造纸为重点,加快副产品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制糖企业转型升级。
(三)积极发展大豆和油料产业。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完成大豆3.15万亩播种面积。大力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完成油茶新造林1万亩。加快油茶品种改良和技术推广,开展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油茶加工和产品开发,建立完善油茶产品供销体系,推动油茶全产业链发展。发展优质花生种植,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拓展油菜肥、花、菜、饲多种功能。大力发展油料加工业。
(四)稳定“菜篮子”等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继续实施生猪养殖“铁桶计划”,力争全年生猪出栏340万头以上,实现猪肉储备计划任务1200吨目标。大力发展优质家禽、肉牛肉羊产业,积极发展水牛奶产业,力争牛羊出栏21万头、家禽出栏6000万羽以上。发展绿色渔业养殖,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积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力争水产品产量达到22.77万吨,完成稻虾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提升“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水平,打造一批直供粤港澳大湾区的高品质蔬菜基地,发展冷凉山区夏季蔬菜,稳定秋冬菜面积,发展食用菌,力争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25万亩、产量245万吨以上。大力发展水果产业,力争全年水果总产量保持55万吨以上。高质量发展桂平西山茶、覃塘毛尖等茶产业,力争全年茶叶产量达5850吨。稳定蚕桑种植面积,蚕茧产量达1.85万吨。加快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全市发展中草药种植面积15万亩、产量6.5万吨以上。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林下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生态种植,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力争全年发展林下中药材1000亩。
(五)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扶持粮食生产发展、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各项补贴政策,促进粮食产销区合作。强化粮食生产激励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种粮、种好粮。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健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保障及时种收,避免损失。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附加值。
(六)积极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建立健全粮食购销存行政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深入实施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和粮库动态监管,支持对基础较好的标准仓房进行升级改造。
三、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七)严格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市本级与各县(市、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作为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刚性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开展“退桉还粮”“退林还耕”“退园还耕”和撂荒耕地治理。加强耕地种植和质量情况监测,强化耕地用途管制。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引导新发展的林果业上山上坡。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全程监管机制,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村道路等其他农业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非农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以补占定、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稳妥有序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规范制度。
(八)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加强田间渠系配套,提高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新建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加强和改进灌区管理,鼓励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优先在大中型灌区等骨干水利工程完善区域和农产品主产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续建17万亩。对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的耕地,要综合运用工程建设、保护性耕作、科学施肥等措施进行改造,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开展酸化耕地治理示范点。加快修复灾毁农田,支持开展农田宜机化建设。
(九)大力发展现代种业。认真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强野生稻、甘蔗、生猪等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优良品种,鼓励引进优质动植物种质资源。实施种业创新攻关行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采取“公开择优”“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种业企业申报种业科技项目,繁育和推广适应我市种养的新品种。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基地,实施好优质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加强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种公畜站和良种扩繁基地建设。着力培育广西扬翔股份责任公司、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港丰农牧有限公司等种业企业,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提升育种创新能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能力提升建设。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种子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十)提升农机装备应用水平。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补贴兑付进度,重点支持粮食烘干、畜禽自动饲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机装备。积极引进使用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绿色高效机具技术。加快农业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推广使用农机服务监测终端设备或监测系统。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管理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争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
(十一)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围绕蔬菜、畜牧、渔业、水果等特色产业,推动设施农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设施,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发展“跑道养鱼”等设施养殖,推进池塘高标准升级改造。推动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技术应用,继续打造设施畜禽养殖亮点。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十二)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加大农业防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管控,提高预测预报预警水平。修复水毁灾损农业设施和水利工程,加强沟渠疏浚以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行属地责任,落实专业人员负责。强化非洲猪瘟、草地贪夜娥、柑橘黄龙病、松材线虫病等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开展普查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
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三)抓牢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完善健全防贫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做到“线上+线下”双线发力,持续开展常态化防贫监测排查。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及早筛查、预警、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落实帮扶责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做到实时监测、精准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统筹抓好行业部门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继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十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速。重点发展5个以内县级、3个以内村级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水平。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强产业项目资金管理,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项目比例需达55%以上且不低于2021年水平,自治区资金投入需达50%以上。完善优化项目储备和项目计划,做到“项目等资金”。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按需设岗,因地制宜开发多种多样、定岗不定人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保持岗位适度规模。通过综合施策,确保2022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水平。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
(十五)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桂平市)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等方面集中支持桂平市,推动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整县振兴。持续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帮扶。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资金投入和保险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开展防返贫救助保险工作。统筹做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扶持“后半篇文章”,不断完善安置区综合服务“九个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就业、培训等工作力度,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帮扶车间进驻安置点周边,规范管理公益岗位,促进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等家庭就近就业。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持续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明生活,帮助搬迁群众顺利融入当地生产生活。
(十六)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确保脱贫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情况保持常态化清零。做好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和参保资助工作。继续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做好重点慢性病患者的签约服务,落实扶持对象“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能力。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动态监测。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伍帮扶力量,带领强村富民。继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发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继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完善产销对接机制,促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销售,推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五、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
(十七)高质量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立足贵港特色资源优势,做强做优粮油、糖蔗、蔬菜、水果、蚕桑、茶叶、中药材、畜牧、家禽、渔业10大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和油茶、澳洲坚果、香精香料等林业产业集群,提升打造一批精品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木材、米粉、腐竹、中药材等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和精深加工。提高优质农产品加工增值率。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力争新增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5个以上,积极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生态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和旅游融合,争创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新增培育旅游民宿5家。探索把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促进农业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单列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的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
(十八)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探索推进县域镇域产业集聚,推动各县(市、区)重点发展1—2个主导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和示范村镇,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争创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持续打造中国富硒小龙虾品牌,做强做优富硒小龙虾、富硒米特色农业产业。积极培育“广西好嘢”“桂字号”等农业品牌,大力推进HACCP、GAP、香港正印、圳品认证等国际体系认证工作,打造更多贵字号优质农产品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加强技术攻关,筹建小龙虾交易中心、美食文化街(城),打造小龙虾养殖—销售加工—餐饮服务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倍增计划,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构建以“链主”企业为引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十九)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整合各类资源,拓宽就业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开展返岗复工专项活动,稳定外出务工规模,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统筹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落实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政策,推动3家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提质扩容。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推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合理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逐步实现区域互通。
(二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处理设施装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推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技术,生态养殖认证比例达90%以上。聚焦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加快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提高回收利用率。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自治区绿色防控示范县。积极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全面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打造一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强化渔业常态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严格实行林长制、田长制、河湖长制,强化山水林田河湖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六、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一)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出台贵港市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做到规划科学,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组织开展“村庄规划技术送下乡”活动,深入推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房建设质量管控。健全涉农资金项目整合统筹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二十二)扎实稳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四位一体”总体抓,系统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升级改造农村户厕,全年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1100个以上,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管护,持续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保持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无害化处理。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持续开展脏、乱、差整治,整体提升村容村貌,促进村庄形态和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式主义。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二十三)扎实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乡村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四建一通”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全市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年内新增4个乡镇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强化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易发隐患路段和四类、五类桥梁,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全面实施“路长制”,落实管养主体责任,三级“路长制”覆盖率达100%,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在100%。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项目,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完善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优先发展农村屋顶光伏,做好生物质能布点规划。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村屯公共照明项目建设任务。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二十四)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建设数字乡村试点。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数字化提升工程,积极争创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深化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村级全覆盖,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发布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一个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村。持续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自然村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基本覆盖,提升乡村光纤网络覆盖率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建设水平。
(二十五)建设乡村物流体系。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优化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推进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重点完善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等乡村物流。实施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和数字化产地仓建设,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促进农村寄递物流末端资源整合和设施共享共用,全市“快递进村”率达到85%。实施“数商兴农”工程,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重点跟进平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健康规范发展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创新形式,带动荔枝、龙眼等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采集配送中心。
(二十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提高农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制定与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和服务范围。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现“公民同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师资力量向乡村倾斜。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运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广运用医保电子凭证。加大医保保障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动医疗救助对象在贵港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助直接结算。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机制改革,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分类落实村医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服务项目,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关爱农村空巢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公众服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等政策制度,切实保障困难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关爱联系制度,落实乡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访”要求。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完善困境儿童帮扶机制。
七、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创建行动,打造一批基层党建示范乡、明星村和达标屯。巩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推进自然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和所辖党组织书记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对标联抓”工作机制。派强用好管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加大对驻村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村干部“选育管用”体系。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发挥其“领头雁”作用。加强镇、村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县(市、区)每年提供一定的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定向招录(聘)。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运行工作机制。推进贵港清廉乡村建设,建成推广一批清廉乡村示范点。推进农村巡察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
(二十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持续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打造贵港市志愿服务品牌。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三下乡”,持续开展“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文艺下乡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广泛开展乡村阅读和农耕农味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传统手工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的传承发展,做好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完善非遗保护制度。持续推广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引导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创建,努力实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70%以上的目标。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发挥好“一约四会一队”的积极作用,持续整治农村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习俗,树立勤俭节约之风。
(二十九)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守住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底线,持续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健全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反邪教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防止邪教组织非法宗教在我市渗透蔓延。抓好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全业务”一站式全覆盖。加强乡村普法教育,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提升村民法律素养。加大对农村宗教工作的管理力度。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难工作。抓好涉农安全工作,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农村防溺水、防一氧化碳和煤气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加强农村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统筹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八、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三十)扩大乡村振兴投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资金保障机制,市本级财政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逐年递增,压实县(市、区)投入责任。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30%。集中财力支持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年内完成投资260亿元。
(三十一)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信贷投放。重点加大对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桂平市)的金融支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力争实现“桂惠贷”支持乡村振兴10亿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制,巩固改革成果。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广应用广西农村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发展农民信用贷款。积极引导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港办事处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用,确保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健全政策性和商业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组织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推广“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
(三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实施农业农村科技人才赋能乡村振兴行动,持续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基层农技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乡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用好人才专项周转编制池,优先引进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一线的急需紧缺人才。继续选派选调生到村任职。拓宽招聘渠道,下放招聘权限,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向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推动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实施农业农村领域“引才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
(三十三)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准备工作,推动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入市交易。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积极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示范创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覃塘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力争年底通过农业农村部验收。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供销合作社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做好自治区第二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改革集成试点工作。
九、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四)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市县乡村共同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压实县级党委书记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乡级党委书记和村级党组织书记“指挥员”职责,确保主要精力放在乡村振兴工作上,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业绩评估,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强集中换届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三十五)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充实完善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帮扶机制、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六个衔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职能,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十六)抓点带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争创和建设。持续推进“万千”活动,不断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积极参加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编辑:李小锋 责编:刘阳 终审:黄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