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速看

时间:2022-03-13 08:37:49  来源:南宁晚报

       “十四五”期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记者昨日获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广西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居住社区品质提升和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五项主要任务,并提出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2.3亿平方米等多项具体指标。

       总体目标

       征求意见稿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广西将实现住房供需基本平衡,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居住品质明显提升,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住房基础性制度逐步健全的总体目标。同时,针对住房供应结构、居住条件和居住品质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指标。

       ●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城镇人口约255万人,全区供应住房用地预期约14000公顷,新增住房建筑面积约2.3亿平方米;市场化租赁住房供应套数约12.5万套。

       ●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全区力争完成新增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1.65万户、新增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万套(间)、试点建设共有产权住房0.5万套。

       ●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十四五”期间,全区力争基本完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

       ●居住品质明显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住宅建筑面积的10%以上。

       用地指标向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倾斜

       “十三五”期间,全区房地产完成投资16905.42亿元,年均增长8.63%。全区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累计3.2亿平方米,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累计2.62亿平方米,200万户家庭通过市场方式改善住房条件。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十四五”时期广西将着力稳定市场,深化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实行差别化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地价、房价、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落实人地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倾斜。

       逐步使租户在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同等待遇

       “十三五”期间,全区积极推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南宁、柳州、百色三个自治区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市级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全部上线运行,南宁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十四五”期间,全区将多措并举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租赁业务,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

       鼓励居民将富余住房用于出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盘活闲置配套用房作为租赁住房。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租购同权,完善长租房政策,制定租赁市场赋权细则,逐步使租房居民在申领居住证、子女入学、积分落户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南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力争超30%

       “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75.25万套(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7.07万套。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52万套,全区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32.71%。

       为保障住有所居,“十四五”全区将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双困”家庭、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供应规模,新建住宅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达10%。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南宁、柳州、桂林市等3个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南宁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实现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

       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十三五”期间,全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约20万套,惠及城镇居民约61.05万人。切实推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是“十四五”广西城镇住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到2025年,基本完成城镇老城区脏乱差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以及部分2001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住宅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在南宁、柳州、玉林、贺州4个装配式建筑综合试点城市中心城区,全面推广装配式“三板”体系,力争到2025年,使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有序推进住宅全装修,力争2025年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达90%。推动住宅产品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

       中大型物业企业全部建成智慧物业管理平台

       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038家,从业人员超19.9万人,实有物业服务面积近5亿平方米,物业服务覆盖率平均达60%,住宅维修资金累计归集近183亿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区要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物业服务体系,实施“物业服务+发展工程”。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区中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建成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同时,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医疗医保服务平台及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线上“一屏办”“指尖办”,丰富各项生活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等。

  编辑:李小锋  责编:刘阳  终审:黄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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